頂端新聞記者 張治中 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聶傳青 劉學報道。
南陽市內鄉(xiāng)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最近審理了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。被告人陳某因犯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,并處以15000元的罰金,追繳違法所得391166元。
2021年8月,據報道,一起利用黑龍江某網絡公司搭建“YY購”商城APP平臺進行傳銷活動的案件另案處理。該團伙打著“深耕養(yǎng)老企業(yè)、服務老年人”的旗號對外宣傳,利用觀看廣告高額返利、推廣返利和團隊獎勵等誘餌,誘使參與者不斷發(fā)展會員,并從中騙取財物。陳某被指控于2021年8月加入該傳銷組織,并按照其宣傳模式積極宣傳,介紹他人加入,從中牟取非法利益。根據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結果,陳某在“YY購”平臺中所處等級為鉑金,組織結構中所處層級為6層,非法獲利391166元。
陳某被控犯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,法院認為其行為構成犯罪,情節(jié)嚴重。對辯護人提出的意見進行審查后,法院依據公安機關委托的司法鑒定報告,認定陳某在“YY購”商城APP平臺賬戶上提現實到金額為392262元,充值金額為1096元。因陳某未就鑒定報告提出異議,也無相反證據,法院認定陳某非法獲利391166元,支持公訴機關指控的數額。
陳某在共同犯罪中屬于從犯,并且在被民警電話通知后自動投案認罪認罰,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,因此被視為自首,并主動上繳了全部違法所得。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、陳某的主觀惡性、犯罪對他人的危險程度、上繳全部違法所得的情況以及他的認罪悔罪表現,結合檢察機關的建議以及陳某是初犯的情況,法院最終決定對其宣告緩刑??紤]到對其所居住社區(qū)沒有造成重大不良影響,法院做出了以上的判決。
法官提醒,當前互聯網上存在各種信息,包括涉及詐騙和網賺的信息。面對“輕松賺錢”的誘惑和各種眼花繚亂的APP,廣大群眾一定要提高警惕,加強辨別,謹慎下載。切勿輕信“一夜暴富”、“高額返利”等騙術,以防深陷其中,害人害己,得不償失。同時,呼吁廣大群眾及時提醒、勸誡已參與傳銷的親友,盡快脫離傳銷組織,守住自己的財產。如果發(fā)現傳銷活動線索或自己被騙誤入傳銷,務必保持清醒頭腦,留存證據并及時報警。
